熙菱信息: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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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前,认真阅读了相关资
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会议材
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续租办公场地是基于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参照了市场价格并
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魏炜、方军雄、祖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魏炜             方军雄              祖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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