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 春光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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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
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
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
含增资、减资等情形)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
所有行为。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王胜永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吕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董事辞职、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剑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副总经理辞
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简历
  吕敬: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目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11 月,就职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财务总监助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吕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剑凯:男,汉族,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 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4 月,就职于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有限公司,任工
程部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就职于喜高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任工
程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浙江基地常
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剑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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