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市曲阳路 1000 号外服大厦 3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栋
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
心骨干人员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
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制
定的《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亚平、支峰、归潇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上
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亚平、支峰、归潇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外服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上
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亚平、支峰、归潇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以下事项:
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
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
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需要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
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
使的权利除外。
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亚平、支峰、归潇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154.2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100.91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3.30 万元。该
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明确的
鉴证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 6,0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借款期限
不超过 3 个月,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前偿还,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
最新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基于银行对工资发放账户的要求,使用基本户支付
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
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另行确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及地点,
并对外发布相关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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