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数字认证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
案(一)》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二)》进行了审慎审查,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发
展需求,我们认为:公司所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
必需的,交易金额与公司的业务发展相符合,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
行,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的预计。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渝次 杜美杰 张文亮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