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拟设立基金的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于
产业引导基金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内蒙古恒久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通”)、包头市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
同设立包头市重点产业基金稀土高新区叁号子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根
据合伙协议约定,产业基金募集完成后定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常铝北方铝业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 2021 年 06 月 10 日对外披
露,详情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5)。
二、基金设立的进展情况及终止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产业基金备案已完成,且因基金备案需要合伙人已经缴纳部
分基金认购款项,其中公司已经出资 160 万元,基金管理人恒久通已经出资 1
万元,合伙人包头市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已经出资 140 万元。因产业基金的外
部基金合伙人投资计划变动原因,基金的资金募集工作未能如期推进,根据公司
与产业基金合伙人恒久通及包头市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沟通,一致决定终止产
业基金合伙协议及资金募集工作,并共同签署《包头市重点产业基金稀土高新区
叁号子基金终止协议》,同意终止包头市重点产业基金稀土高新区叁号子基金(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后续将对合伙企业进行清算注销。已缴纳的出资及产生的利
息按缴纳比例原路退回,各合伙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授权基金管理人负责清算善
后事宜。
上述产业引导基金设立是为对包头常铝进行增资,现因产业引导基金终止募
集,不具备继续推进增资包头常铝的前提条件,故拟通过产业基金对包头常铝增
资事项同时终止。
三、终止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时终止。
四、备查文件
《包头市重点产业基金稀土高新区叁号子基金(有限合伙)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