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2-00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传化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32,288.0368 万股购
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2,000,000 万元。同时,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票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446,954,31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440,250.00 万
元,扣除承销费用 5,022.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35,228.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433.03 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432,794.97 万元。公司前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募集资金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33 号、天健验〔2015〕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分
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衢州传
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
限公司、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淮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传
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
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浙江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传化公路港物流有
限公司、浙江数链科技有限公司、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
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传金所互联网金融服
务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四方监管协议》。
金华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荆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沧州传化公
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商丘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
司、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合肥传
化信实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怀化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
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
方监管协议》。
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
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
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2020 年 3 月 9 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累计注销 17 个募集资金专
户,其中本次注销 9 个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17 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续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本公司 1202021119900278818 已注销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本公司 201000145952960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401369956316 存续
杭州萧山支行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传化物流集团 201000137282293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传化物流集团 10457000000485735 存续
杭州分行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传化物流集团 201000204795197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衢州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淮安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青岛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金华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荆门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
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商丘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合肥传化信实公路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怀化传化公路港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浙江数链科技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司(原浙江路港互通 1202021119800059856 存续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传化支付有限公司 1202021129800059265 已注销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浙江传化陆鲸科技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2021129800059664 存续
公司(原杭州传化货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嘀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传金所互联网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融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发展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对应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专户、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对应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专户、衢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对应的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专户、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对应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专户、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
司对应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专户、长沙传化公路港物
流有限公司对应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专户、青岛传化
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对应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专户、
荆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对应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
业部专户、商丘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对应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省分行营业部专户已按规定使用完毕,结余合计 4401.40 元已转至公司基本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
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