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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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2-014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披露在 2021 年 7 月 10 日的《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龙娇(项目合伙人)、王冬作为签字注册会
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工作调整,根据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指派张玲
(项目合伙人)、李昊阳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玲(项目合伙人)、
李昊阳。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张玲(项目合伙人),2005 年 11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 2 月
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8 月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 家。
  李昊阳,2020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3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张玲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张玲曾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因中房股份 2018 年内部控制审计过程
中存在审计程序不到位出具的警示函 1 项 ,但不影响证券期货业务的承接;
除上述情形以外,张玲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和自律处分。
  李昊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李昊阳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变更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及
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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