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郭嘉祥先生、许光汀先生、叶宏先
生、陈丽芳女士、陈强先生、王辉先生均由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
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经审阅董事候选人郭嘉祥先生、许光汀
先生、叶宏先生、陈丽芳女士、陈强先生、王辉先生的工作履历等相
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
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
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
作用。同意董事会提名郭嘉祥先生、许光汀先生、叶宏先生、陈丽芳
女士、陈强先生、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温步
瀛先生均由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经
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温步瀛先生的工作履历
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展具
有积极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提名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温步瀛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董
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保证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胡建华 刘 宁 郑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