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传达给全体监事,
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官彦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沈龙强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
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爱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能保障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
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爱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核实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选的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理人员的公告》,公司监事官彦萍女士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因工作变动申请辞
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由于官彦萍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人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审议通过提名易美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监事,尚待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十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
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
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爱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
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
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丁惠华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五)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
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丁惠华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