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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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
持,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专人递送、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以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
提名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821968********)、林长龙先生、林汝捷先
生(身份证号码 3501031965********)、陈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以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
提名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郭睿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1、2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在最近
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
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
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 同意的 独立 意见, 其内 容详见 公司 指定信 息披 露媒体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现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
华”)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业
务发展的需要,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3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
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 万元的单
一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新《上司章程指引(2022 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版)》等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刊
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14:00 召开福建雪人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821968********),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
现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冰机
工作组组长、福建省制冷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1988 年高中毕业,同年创办松
台贸易有限公司;1990 年至 1991 年在日本东京驹入语言学院求学;1992 年在日
本千叶县浦安经营学院求学;1993 年在日本三菱重工冷冻技术学院求学;1994
年至 1997 年在日本高木产业(株式会社)就职,从事制冷技术工作;1997 年底
回国,先后在 MARUZEN(福州)公司、MARUZEN(东山)公司担任厂长兼总经理;
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至今。
  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821968********)为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在公司其他的 5%以上股东的单位的工作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
公司股份 15,545.2029 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
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林长龙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 1997 毕业于西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曾担任过长乐
市航融水泥厂业务经理,2000 年 6 月加入长乐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任销售经
理,负责全国市场的推广及销售;2002 年 5 月任销售副总监,主管各办事处的
日常业务;2003 年 10 月起任销售总监。其间开拓了化工行业、核电行业以及中
东建筑行业的主要市场,建立了公司销售网络,包括代理商、经销商和长期客户。
  林长龙先生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单位的工作情况;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172.9 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031965********),1965 年出生,大专文化,
会计师,现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986 年 8 月毕业于
集美财经学校,1990 年 12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专业,1986 年 8 月至 2003 年
长、财务部部长等职务,1993 年取得会计师资格。其间多次被福建省林业厅评
为全省林业系统先进财务工作者,被福建省人事厅和福建省财政厅联合评为
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主管过公司财务、行
政、人事等工作。
  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031965********)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单位的工作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360 万股。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陈辉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2003 年 12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职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福州分享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辉先生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单位的工作情况;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辉先生与副总经理
陈玲女士为直系亲属,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张白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香港公开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现任福州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审计
学会副会长,福建省会计学会理事。现任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
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白先生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单位的工作情况;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郑守光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
石油总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处长、中国石化
股份公司南平分公司总经理、中石化福建森美有限公司审计处长、总审计师等职
务、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退出现职的企业中层调研员。现任福建省
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总经理、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
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星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守光先生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单位的工作情况;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郭睿峥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曾任福建君
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
(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
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是福建省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福州市律
师协会优秀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
  郭睿峥女士,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单位的工作情况;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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