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地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
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吴子文先生、吴志良先生、吴伟源先生、黄学诚先生为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黄辉女士、陈守德先生、廖山海先生为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确定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及同行业、同地区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津贴情况,指定的董事津贴标准
和发放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董事津贴
的意见,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拟投资新建重型钢结构生产项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投资建设重型钢结构生产项目有利于推动公司做大做强
钢结构主业,扩大公司钢结构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且考虑到公司现有钢结构产
能已近满产,本次投资可新增产能对于公司发展具有必要性。公司专注钢结构主
业二十几年,具备丰富的钢结构项目建设经验、客户稳定,新建项目既符合国家
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项目采取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谨慎措施,
具备可行性。该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该投资并将议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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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雄 何璐婧 陈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