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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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东方雨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4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 13 名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175,824,17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50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62.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7,993,097,087.7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100 号”《验资
报告》进行了审验,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高分子防
      水卷材建设项目
      年产 2,700 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5
      万吨沥青涂料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
       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花都生产
       基地项目
       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项目
       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
       项目
       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项目
       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项目
       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项目
               合计             954,514.56   800,000.00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2017 年
度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12 月 11 日,
公司实际使用了 2017 年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2017 年
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7,3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10 月 18 日及 10 月 24
日,公司合计使用了 2017 年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37,3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9,190 万元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2017 年可转债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0,030.10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受利息收入及转账手续费影
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2021 年
非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
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
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
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
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 300,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将不超过 30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监事会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该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
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
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
于节约财务费用,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保荐机构对东方雨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李吉喆                  谢晶欣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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