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
年1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
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
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该笔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8,500.00万元(含税),
各项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将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
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鉴于公司与高能环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卫国先生,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李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11名非关联董事参与
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秉承“真诚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利双赢”的
宗旨,在光伏屋面一体化领域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共同推动“BAPV”
和“BIPV”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在双方所辖业务渠道途径包含的各类建筑的修缮
类、加固类、翻新类修缮项目,专项设备勘察技术咨询服务事项及由此衍生的修缮
材料供应及施工项目开展合作。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深与晶澳科技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提高双方在光伏新能源领域业务
合作的实施效率,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实现以股权关系为纽
带,双方友好合作、互利双赢的合作模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修缮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虹修缮”)拟与晶澳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晶澳”)在天津市投资设立雨虹晶澳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雨虹晶澳”)作为公
司与晶澳科技开展合作的实施主体之一。雨虹晶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雨虹修缮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持有雨虹晶澳60%股权;北京晶澳拟
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有雨虹晶澳40%股权。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设立合资
公司暨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