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
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公
司”)、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公司”)、四川长虹电子部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部品”)和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
佳公司”)拟通过协议方式分别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虹控股集团”)转让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转让价
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合计确定为 20,129.42 万元。因本次转让事项,预计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659.48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
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
非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合计为 4,311.93 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0.5%。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按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履行长虹控股集团董事会审批程序。
? 风险提示:鉴于本次转让协议尚未签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资产,聚焦资源发展主业,考虑精密公司、模塑公司、电子部品及技
佳公司为公司前端配套子公司,前期为电视、空调等传统业务投资购买了部分相
关通用设备。但随着产业升级及结构调整,上述公司的设备资产利用率较低,长
虹控股集团拟加大实业投入孵化一批新兴子公司,拟购买相似设备,为避免集团
整体重复投资,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产,因此精密公司、模塑公司、电子部品及
技佳公司拟将上述标的资产转让给长虹控股集团,后续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市
场化原则通过租赁方式解决资产需求。
长虹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 23.22%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交易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于精密公司等向长虹控股集团转让资产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密
公司、模塑公司、电子部品及技佳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分别向长虹控股集团转让部
分机器设备资产,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合计确定为 20,129.42 万
元。本次转让事项预计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659.48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
公司的非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合计为 4,311.93 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0.5%。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赵勇
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
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 亿元
法定代表人:赵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20818660F
设立日期:1995 年 6 月 16 日
主营业务范围: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电
子产品及元器件等的制造、销售,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
服务等。四川省绵阳市国资委持有该公司 90%股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个别报表资产总额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模塑公司、精密公司、电子部品及技佳公司拥有的部分机器
设备。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等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
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密公司、模塑公司、电子部品及技
佳公司,受让方为长虹控股集团。
本次交易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公司”)对标的
资产进行了评估,银信评估公司对标的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购买四川长
虹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部品有限
公司和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设备所涉及的部分设备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21)沪 3316 号】,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合计为 20,129.42 万元(含税),按照标的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 17,685.66
万元(不含税)
。标的资产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截至 2021 年 10 月
资产项数(单
归属单位 日的账面净值(不含 31 日的评估值(含
位:台/套)
税) 税)
四川长虹精密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模塑科
技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子部
品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技佳精
工有限公司
合计 777 17,685.66 20,129.42
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价格拟以评估值为基础合计确定为 20,129.42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转让协议尚未签署。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盘活公司资产,聚焦资源发展核心产业,符合公司利益及经营发
展需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
利影响。因本次资产转让事项,本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
计增加 659.48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于精密公司等向长虹控股集团转让资产
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本次关联交
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将本次资产转
让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于精密公司等向长虹控股集团转让资产的议案》,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
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按国资监
管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履行长虹控股集团董事会审批程序。
本公司 3 名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关于精
密公司等向长虹控股集团转让资产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是正常、合理的;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合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
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于精密公司等向长虹控股集团转让资产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按国资监
管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履行长虹控股集团董事会审批程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