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2-013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6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2 层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孔庆辉先生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人,代表股份 1,812,508,09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8.19%。
(1)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85,857,15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23%;
托代表 82 人,代表股份 131,351,88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4%。
(1)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
股份 90,137,5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41,214,293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1.55%。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457,868,301 股)
及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44,642,857 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805,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99.5843%;反对 54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805,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843%;反对 54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4115%;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0042%。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457,868,301 股)
及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44,642,857 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519,5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7,519,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0824%;反对 3,826,8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三:审议《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457,868,301 股)
及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44,642,857 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810,8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810,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881%;反对 5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四: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1,964,99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9700%;反对 52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弃权 22,4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808,7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865%;反对 52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3964%;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171%。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五:审议《关于提高公司 2021-2023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2,214,19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9838%;反对 29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1,057,9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762%;反对 29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2238%;弃权 0 股。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巍 徐启飞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
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