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 2022-010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
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739.27 万股。该部分限制性
股 票 注 销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2,241,331,966 股 变 更 为
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
司声明如下: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
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
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日 8:30-11:30,13:30-17:30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