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博济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
“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230 号)同意注册,博济
医药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3,450,584 股,发行价格 10.2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 343,202,991.8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86,273.95 元,公
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6,416,717.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
全部到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兴华验字(2021)第 410005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在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39,397.83 33,641.67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426.04 万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0,430.34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
净额)。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 累计投入 募集专户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 募集资金 余额
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
项目
合计 33,641.67 13,426.04 20,430.34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
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博济医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博济医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薛万宝 宋永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