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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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发出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
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徐成凤、蒋俊、董浩、徐伟
达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
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
励。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永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徐成凤、蒋俊、董浩、徐伟
达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永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徐成凤、蒋俊、董浩、徐伟
达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
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其他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机关)办
理需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4 时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
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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