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我公司”)作为浙江
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的保荐机构,指定何欢、秦雯担
任保荐代表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及督导
项目组人员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何欢、秦雯。
 (三)现场检查时间
 (四)现场检查人员何欢、秦雯。
 (五)现场检查手段
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司太立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
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
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
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
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
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司太立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
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司
太立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
情况、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司太立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能按照
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
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违反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的
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相关资料,与公司财务、高管人员沟通交流,对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司太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严格
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公司
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经营情况
   经查阅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与财务负责人沟通,保荐机构了解到
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1,310,650,508.54 元,营业利润为 276,332,543.0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9,495,272.49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4,281,698.74 元,较 2020 年同期增加 15.71%。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
提升,各项业务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履行各项承诺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司太立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本次现场
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
司太立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司太立
在持续督导期内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要求。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司太立经营情况良好,保荐机构也将持续关注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有效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何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秦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泰君安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