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2-00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34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5,763,282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04.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669,492.10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179,086.7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87号)。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8,233.26万股增加至8,809.5882万股,注册资本由8,233.26万元
增加至8,809.5882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总额及注册
资本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原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第六条 公司 注册资 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币 8,233.26 万元。 8,809.5882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民币壹元的普通股。 民币壹元的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
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事项进行必要的修订。
《公司章程》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的最终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