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5%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103号),公司本次向明刚、明景
谷等2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70,197股新股,其中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刚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3,289,473股,实际
控制人之一明景谷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2,192,982股,公司总股本
由271,344,000股增加至347,614,19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不
会发生变化,明刚仍为控股股东,明景谷、明刚为父子关系,仍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143,722,455股,持股比例由50.95%被动稀释至41.35%,持有股份比例变
动达到9.6%。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明刚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明景谷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26 日
股票简称 金奥博 股票代码 00291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增持 5,482,455 股 被动稀释减少 9.6%
合 计 增持 5,482,455 股 被动稀释减少 9.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总股本增加,信息披
露义务人参与认购持股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1,388,800 29.99 84,678,273 24.36
明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347,200 7.50 20,347,200 5.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041,600 22.50 64,331,073 18.51
合计持有股份 32,659,200 12.04 34,852,182 10.03
明景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164,800 3.01 8,164,800 2.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494,400 9.03 26,687,382 7.68
深圳市奥博 合计持有股份 12,960,000 4.78 12,960,000 3.73
合利投资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960,000 4.78 12,960,000 3.73
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深圳市奥博 合计持有股份 6,912,000 2.55 6,912,000 1.99
合鑫投资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12,000 2.55 6,912,000 1.99
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深圳市奥博 合计持有股份 4,320,000 1.59 4,320,000 1.24
合智投资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20,000 1.59 4,320,000 1.24
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138,240,000 50.95 143,722,455 41.3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不适用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
不适用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备注:上表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略有差异。
二、其他相关说明
理不会有实质影响。
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
相关承诺。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相关内容详见同日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