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华大基因向深圳市猛犸
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拟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猛犸基金会)捐赠 2,000 万
元(以下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其中以自有资金捐赠 1,850 万元,以实物资产
捐赠 150 万元,本次捐赠主要用于推动基因检测技术在预防出生缺陷、肿瘤防控、
感染防控、抗击新冠疫情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及临床应用;提升生命科学研究水平;
促进社会科普公益事业发展。
(二)猛犸基金会是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大控股)参与发起的非公募基金会,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斯奇先生担任猛犸基金
会的法定代表人且华大控股两名董事在基金会担任理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猛犸基金会捐赠构成关联交
易。
(三)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向猛犸基金会捐赠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汪建、尹烨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刘斯
奇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对
外捐赠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本次公司向猛犸
基金会以现金和实物方式捐赠 2,000 万元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由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二、关联方暨受赠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暨受赠方基本情况
基金会名称: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
基金会性质:非公募基金会(慈善组织)
成立时间:2019 年 8 月 13 日
原始基金数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斯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40300MJL197939Q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北山道 146 号北山工业区 11 栋八楼
业务范围:1.为贫困弱势群体大病就医提供资助;为贫困地区病患提供医疗
救助。2.资助生命科学领域高危疾病的防治研究、学术交流合作、文献出版、知
识科普及传播等项目。
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二)关联方暨受赠方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发展状况与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市猛犸基金会系由华大控股与万科公益基金会、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共同发起的非公募基金会,于 2019 年 8 月在深圳市民政局注册成立,是
旨在推动基因科技造福民生的公益基金会。猛犸基金会以“向善同行,让基因科
技 HUI 及人人”为使命,以倡导和发展具有民生为本、平等普惠、便捷可及的基
因科技为原则,以恤病助医、科普教育等为主要业务。
总支出 3,300 万元,其中用于抗击新冠疫情、肿瘤防控项目等相关公益慈善活动
支出 3,19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猛犸基金会的结余资金(净资产)
为 3,777 万元。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海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
的《关于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 2020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海鹏年审字
(2021)第 028 号]审计。
支出 4,101 万元,其中用于抗击新冠疫情、肿瘤防控项目等相关公益慈善活动支
出 3,881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猛犸基金会的结余资金(净资产)为
(三)关联关系与相关说明
猛犸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中华大控股出资 40%,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斯奇先生
担任猛犸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且华大控股两名董事在猛犸基金会担任理事职务,
故猛犸基金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
(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猛犸基金会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向猛犸基金会以现金方式和实物资产捐赠共计2,000万元,捐赠具
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猛犸基金会捐赠1,850万元,主要是用于推动基
因检测技术在预防出生缺陷、肿瘤防控、感染防控、抗击新冠疫情等方面的科学
研究、临床应用及社会科普公益事业,让精准医学普惠民众,助力健康中国战略。
(二)公司拟向猛犸基金会捐赠价值不超过150万元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
备、自动化设备等,主要目的为推动生命科学研究进展、基因检测技术的应用,
开展基因组学科普教育,助力我国公众健康与公益事业的发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猛犸基金会捐赠现金及设备,目的是通过猛犸基金会推动基因检
测技术在预防出生缺陷、肿瘤防控、感染防控、抗击新冠疫情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及临床应用;提升生命科学研究水平;促进社会科普公益事业发展。
以上事项是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实践举措,有助于
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的累计情况
(一)当年年初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二)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
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向猛犸基金会捐赠2,000万元之外,最近十二个月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即公司向猛犸基金会的捐赠金额累计为
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猛犸基金
会捐赠1,300万元;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猛犸基金会捐赠3,200万元。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
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
万元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自动化设备等。捐赠主要用于推动基因检测技术
在预防出生缺陷、肿瘤防控、感染防控、抗击新冠疫情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及临床
应用;提升生命科学研究水平;促进社会科普公益事业发展。关联董事汪建、尹
烨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猛犸基金会捐赠事项,旨在推动基因检测技术在预防出生缺陷、
肿瘤防控、感染防控、抗击新冠疫情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及临床应用;提升生命科
学研究水平;促进社会科普公益事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
提交我们审阅并取得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本次向猛犸基金会捐赠事项,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
的重要表现。该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
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猛犸基金会捐
赠,是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体现,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
象,提升公司影响力,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
的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大基因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
交易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
构对本次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
公司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焦延延 黄 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