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2-02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赛格”)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
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邮寄的《关于(2020)京仲案字第
华控赛格偿还同方投资本金及收益等合计人民币 585,351,491.2 元。截止目前,
本案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开庭审理,但尚未裁决,暂
无法估计对公司造成的一切影响。
关于仲裁申请、民事裁定和财产保全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公告编号:2020-4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1)
《关于仲裁进展及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3)。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与《财产
保全结果通知书》(2021)粤 0310 执保 397-2 号,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 7 月 20 日继续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在平安银
行深圳分行 0012100782571 账户的存款(已实际冻结人民币 11,029,015.95 元,
冻结额度为人民币 584,350,880.70 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
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裁决,暂无法估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可能影响,最终结果有待仲裁机构对案件作出裁判或调解生效后才能确定。
公司将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该案件,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并且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财产保全结果通知书》
(2021)
粤0310执保397-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