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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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成员何菁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菁女士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董
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何菁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何职务。
   何菁女士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何菁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提名吴松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吴松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补选独
立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
法利益的情形。吴松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我们同意推举上述候选人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吴松成,男, 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9 年
毕业于郑州大学物理工程学院;200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曾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部高级项目经理;上海数融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投行部总经理。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部高级项目经理、湖北
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吴松成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松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
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核查,吴松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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