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2
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泽信
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计划推出前征求了员
工意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可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
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文
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灿辉、邓路、赵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