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巢代控股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拟对控股子公司巢代控股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
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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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颂勋 盛绪芯 赵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