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 汉商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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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关于向重庆东方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药业”)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参与东方药业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重整成功后
不仅契合公司积极发展中医药行业的战略方向,同时可帮助子公司迪康药业导入
资源,快速完成产品、产能补充,实现优秀产品、技术及资源的整合。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参与东方药业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参与东方药业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并提交《投资方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学恩:
 胡迎法:
 戴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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