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2 年 1 月 25 日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2 年 1 月 25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登载于《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9 名,代表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55,908,4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0%。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1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5,309,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3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8 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59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0%。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8 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 59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0.2590%。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9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0%。
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 55,312,688 股, 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8%;反对 595,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于签署长期供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 意 55,772,188 股, 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权 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62,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302%;反对 135,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027%;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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