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就本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热轧卷板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
行性。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审
批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内控机制以有效防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经审核未发现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该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杨莹、沈东升、周胜军、金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