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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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相关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为 2022 年 1 月 25 日,并同意以 17.3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8.8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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