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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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2 号),同意深
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457,212 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5,721,200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38,609,538.15 元。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518Z0027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
求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存储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及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公告编号:
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说明
  为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
公司新增加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
称“开户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增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留仙洞支行
  账号:8110301013400607333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制
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
户仅用于公司智能仪器仪表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燃气截止阀研发及扩产项目、流
动资金补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
招商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招商证券应当依据募集资金管理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
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行应当配合招商证券的调查与查
询。招商证券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
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招商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
的,开户行应及时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五条的要求书
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招商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招商证券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招商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招商证
券有权要求公司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如公司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
或开立帐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司、
开户行、招商证券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
自行终止,但发生前述情形时,公司应及时通知开户行及招商证券。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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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讯自控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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