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动力: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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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重
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议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
下:
     一、关联交易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于2022年1月20日收到贵公司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
知,经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司”)持有的重庆宗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宗申新能源公司”)44%股权、
宗申新能源分别受让重庆宗申汽车进气系统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进气公
司”)持有的重庆宗申电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宗申电动力公司”)65%股权
和重庆宗申无级变速传动有限公司(简称“宗申无级变速公司”)65%股权的关联
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交易。以上交易初步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受让宗申机车公司持有的宗申新能源公司 44%股权、宗申新能
源公司分别受让宗申进气公司持有的宗申电动力公司 65%股权和宗申无级变速
公司 65%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受让宗申机车公司持有的宗申新能源公司 44%股权、宗申新能源公
司分别受让宗申进气公司持有的宗申电动力公司 65%股权和宗申无级变速公司
源公司为平台的统筹、管控能力,有利于促进公司实现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上述交易为
交易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对该事
项进行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以上事项。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仁平、任晓常、柴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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