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与公司日常
经营相关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行为,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遵循了公平、
公允的原则。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预计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的规定。
鉴于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4,460 万元,实际发生额 3,356.22 万
元,差异率-24.75%。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原预计费用中包含向关联方采购员
工餐饮服务年度费用 650 万元,但 2021 年度实际未发生。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按照合同项目进行测算,实
际发生额是根据双方实际执行情况确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导致实际发
生额低于预计金额。该差异金额绝对值较小,未对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影
响。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国良 滕晓梅 楼向阳
二〇二二年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