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广汇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
需,是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
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和
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马凤云 孙积安
谭 学 蔡镇疆
二○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