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同方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审议
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征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
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因参股公司天诚国际出售资产导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化成 侯志勤 孙汉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