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1-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德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基
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
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性。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发
展方向,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
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可能摊薄即期回
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也作出了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
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的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进行
的,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
联方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该页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匡同春         雷   宇       沈云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德联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