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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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本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琪先生、
孔庆江先生、田冠军先生、张海林先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议
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
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
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可使用状态,相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开始生产运行并产
生效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
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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