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次公
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并自 2021 年 11 月 13 日起在公司 OA 系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予以公示。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信息。
二、公司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组织任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