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
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和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就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由于汇率变动带
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汇率价格波动造成的公司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
经营的影响,这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套
利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
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
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
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签名见下页)
东山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章忠 宋利国 林 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