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赵
德军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
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
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签署商品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商品,合同金额 159,090.0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14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泰嘉”)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KG 签署商品销售合同,
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 236,221.0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70 万元;此外,香
港泰嘉和 AKG 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11 日、1 月 14 日签订商品销售合
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分别为 293,542.44 欧元、11,636.00 欧元、22,152.00
欧元,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分别约为 212 万元、8 万元、16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约 520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
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 6 票。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