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1-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苏州
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为前提,投资金融机构短期
(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
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
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于北方          陆文龙           冯晓东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陆重工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