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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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00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并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因公司 2022 年聚酯纤维规模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PTA 原料供应偏紧,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计划投产,为保障公司聚酯
纤维的原料来源稳定,有效提升 2022 年聚酯纤维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产品生
产和经营管理一体化及效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逸盛大化石化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
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分别签订 2022 年度《产品
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2022 年度恒逸石化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逸盛大化及其
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 PTA 金额预计不超过 220,000 万元;向海南逸盛及其控股
子公司采购原材料 PTA,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向逸盛新材料采购
原材料 PTA,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 1,500,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高新”)
签署《共用变电所、采购蒸汽协议》共用其拥有的一座 110KV 变电所,预计向
恒逸己内酰胺支付电费金额不超过 31,000 万元。同意恒逸高新向恒逸己内酰胺
采购蒸汽,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 15,0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与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
宸”)、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恒鸣”)、逸盛大化签订 2022
年度《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为 2022 年度公司分别向杭州逸宸采购锦纶切片,
预计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向绍兴恒鸣采购聚酯产品和包装物,预计 2022 年
聚酯产品采购金额不超过 900,000 万元、包装物采购金额 4,000 万元;向逸盛大
化采购聚酯产品,预计 2022 年聚酯产品采购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海南逸盛签订 2022 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
主要内容为 2022 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海南逸盛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 PX
和 PIA,其中: PX 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 250,000 万元,PIA 销售金额预计不超
过 32,0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逸盛大化签订 2022 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
主要内容为 2022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逸盛大化销售 PIA,预计销售金额
不超过 16,000 万元。
   拟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逸盛新材料签订 2022 年度《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为 2022 年度公司向逸盛新材料销售 PX 和醋酸,其中: PX 销售
金额预计不超过 127,000 万元,醋酸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 14,0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恒逸己内酰胺签订 2022 年度《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为 2022 年度公司向恒逸己内酰胺销售煤炭等能源品和苯产品,其
中:能源品销售预计金额不超过 141,400 万元,苯产品销售预计金额不超过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恒逸锦纶签订 2022 年度《精对苯二甲酸(PTA)
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2022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恒逸锦纶销售 PTA,
预计销售金额不超过 52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恒鸣签订 2022 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
主要内容为 2022 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绍兴恒鸣销售能源品、辅助材料和
包装物,其中:能源品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 45,000 万元,辅助材料销售金额预
计不超过 2,000 万元,包装物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 5,0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杭州逸宸签订 2022 年度《精对苯二甲酸(PTA)
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2022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杭州逸宸销售 PTA,
预计 PTA 销售金额不超过 52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恒逸锦纶、杭州逸宸、绍兴恒鸣、恒逸己内酰胺、
逸盛新材料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上述
关联公司提供 2022 年度物流运输服务,其中:向恒逸锦纶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
不超过 900 万元,向杭州逸宸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 2,300 万元,向绍兴恒
鸣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 8,200 万元,向恒逸己内酰胺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
不超过 1,000 万元,向逸盛新材料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 9,5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恒逸己内酰胺、绍兴恒鸣签订《工程管理协议》,
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恒逸己内酰胺、绍兴恒鸣提供 2022 年度工程
管理服务。其中,向恒逸己内酰胺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 3,100 万元,向绍
兴恒鸣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 6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化有限公司开展芳烃等纸货贸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香港逸盛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和
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开展芳烃等纸货贸易。其中:与香港逸盛有限公司发生的
交易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美元,与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不
超过 17,000 万美元,与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
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品等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各类投融资、各类衍生品
等业务,总金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9)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互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恒逸石化各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筹措资
金,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根据公司 2022 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控股子公司业
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公
司业务不断拓展,在审核各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收付款计划、资金需求及融资
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确定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及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互保额度为人民币 4,525,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8.49%。
   上述担保业务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确定 2022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公
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管控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结合
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开展 2022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 2022 年原料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
慎预测原则,预计 2022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 10 亿美元
(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
《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 2022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2 年产能和近期原料及聚酯商品价格估算,为了有效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及控制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 2022 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
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实物交割金额不计入在内)。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风险管控和套期保值的综合权衡,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
与市场的综合效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授权期限自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随着公司的
业务模式和内控体系逐步完善,公司将加强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和风险管控。
   上述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
《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 2022 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融资效率及资金使用灵活性,恒逸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合计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支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用流动资
金,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借款年利率为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已公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并授权本公司
董事长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本次借款不提供抵押、质押或
担保措施。
  本次借款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帮助改善落后地区教学环境,促进公益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履行社会
责任、回馈社会,公司拟通过吴忠市红十字会向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希望学
校继续捐赠 1,200 万元,用于学校教育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
扶贫捐赠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涉
及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扶贫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
公司社会形象;有利于提升当地教育质量,促进当地生活水平的提高。本次对外
扶贫捐赠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
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一致同意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
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于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配套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规划指导,为进一步加大公司在己内酰胺(CPL)及聚
酰胺(PA6)领域的影响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子公司广西恒逸新材
料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120 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产业一体化及配套工程
项目”,项目分两期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 197.23 亿元。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
资金、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等。该项目按照“工业 4.0 系统”的高标准要求
打造大型自动、智能化石油化工、化纤产业园,规划建设一套年产 120 万吨己内
酰胺——聚酰胺一体化的现代化装置。项目投产后,能够有效延伸芳烃下游产业
链条,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其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公司及
其子公司拟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为 1 年的人民币综合授信的担保,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计划担保 1 年,金额为 70,000 万元。根据担保要求并经各
方协调,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为海南逸盛提供全额担保,逸盛投资作为海南逸盛的
主要股东为海南逸盛的其他事项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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