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 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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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
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
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董事朱庆华先生、郑彩霞女士和梁钢明先生系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董事朱庆华先生、郑彩霞女士和梁钢明先生系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等;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
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
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朱庆华先生、郑彩霞女士和梁钢明先生系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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