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0100007 号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盛生物”)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签署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
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回盛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
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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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罗明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晓英
中国·武汉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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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
格式之第 20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等的有关规定,武汉回盛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回盛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570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000,000.00 元(大写柒亿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8,556,603.77 元(不含税金额)后,筹
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691,443,396.23 元,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划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 010097 号验证报告。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号 投入总额
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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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号 投入总额
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
改扩建项目
合计 79,061.12 70,000.00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 142,257,508.94 元,其中置换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 140,207,469.46 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
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050,039.48 元(不含增值税)
。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
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 140,207,469.46 元,因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可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40,207,469.46 元,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投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投入总额 入金额
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和年产 600 吨泰
万菌素生产线扩建项目
湖北回盛制剂生产线自动化综合改扩
建项目
合计 70,000.00 14,020.75 14,020.75
(二)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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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0100097 号验证
报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0,700,982.87
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8,556,603.77 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中
直接扣除。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2,050,039.48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置换发行费用 2,050,039.48 元(不含增值税)。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根据《募集说明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了安排: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
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
解决。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
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
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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