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
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
时)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
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认为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各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
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在综合考虑管理成本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二、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需求所发生的,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
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
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肖 岩: 王 毅:
孙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