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01 月 21 日(星期五)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号楼 30 楼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99,544,89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36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98,045,19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17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499,6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499,6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9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499,6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479,4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2%;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2%;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391%;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275%;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4%。
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479,4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2%;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2%;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391%;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275%;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吴婧、黄夕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