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 00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1 月 21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
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
收购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2020 年八师团场用
户专用变压器及低压照明改造工程、八师各团场镇区低压用户的远程
集抄改造工程所涉及实物资产(具体包括八师 121 团、134 团、136
团、红山小镇用户专用变压器及低压照明工程、低压用户远程集抄改
造等设备安装工程所涉及的相关资产)
。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
估,上述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8,775.35 万元,资产含税评估价 8,839.48
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资产含税评估价购买上述资产,交易价格
为 8,839.48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了表决。
详细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项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对《关于收购关联方新疆天
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网改造项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的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