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或“科汇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
审议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科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201,657,254.21 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4925 号验资报告。
鉴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21 年 6 月 28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其对应账户情况
列示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万元)
智能电网故障监测与自动化产品升级项目 6,565.73 工行 8562 账户
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3,300.00 青岛银行 4219 账户
基于 SRD 的智慧工厂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 5,100.00 建行 1876 账户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700.00 交行 2646 账户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兴业 2092 账户
合计 20,165.73 —
(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情况
科汇股份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
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
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
资金专户。科汇股份的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查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认
识不足,在部分募集资金因受托银行资金管理额度及档期受限导致闲置的情况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财务性收益,公司存在将募集资金专户内部分资金划转到
一般户后再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滚动累计
金额共计人民币 42,700 万元,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 15,000 万元,获得收益合计
人民币 157.56 万元。其中,利用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 5,500
万元,将募集资金专户内部分资金划转到一般户后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
产品 赎回本金 年化 是否到 收益金额
序号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期限 (万元) 收益率 期赎回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
青岛银行淄博分行营
业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体育馆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分行
青岛银行淄博分行营
业部
青岛银行淄博分行营
业部
青岛银行淄博分行营
业部
青岛银行淄博分行营
业部
青岛银行淄博分行营
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体育馆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淄博分行
合计 42,700.00 - - 157.56
注:上表中收益金额进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情况
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投入额度为 15,000 万元;
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持续跟踪
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公司未发生对募集资金形成经营性占用的情
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内部分资金划转到一般户的本金及
其收益已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
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截至 12 月 31 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
实际买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实际买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42,700.00 42,700.00 157.56 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15,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44.31%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85%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5,000.00
总理财额度 15,0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为 0 元。
三、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督导措施
(一)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监管
拟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文件,查阅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拟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金事项,查阅募集资金置换拟披露文件,查阅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置
换发表的意见,查阅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使用明细,对募集资金使用
的合理性、必要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投入大致情况、募投项目投入明细,了解募集资金余额;每三个月询问一次理财
产品是否按期赎回,是否超过董事会授权理财产品限额。
核查,查看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
会议记录及公告等资料,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以及关于募集资金支出
和使用的决策程序文件。
(二)发现的问题:公司存在将募集资金专户内部分资金划转到一般户后再
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商业银行未按期向保荐机构发送银行对账单及进行大额支取的告知义务,保
荐机构于第四季度开展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时,通过交叉复核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及
一般户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发现公司存在将募集资金专户内部分资金划转到一
般户后再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三)督导措施
为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保荐机构通过
检查以及发送督导意见,建议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先行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该部分资金及其收益已全
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未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收益
需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及时办理募集资金划转事宜;转款至一般户日至理财产品
购买日期间的活期利息需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公告。
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科汇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相关
人员树立合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汇股
份的内部控制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发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并督促银行定期及时、完整发送对账单给保荐机构相关持续督导人员。
部门执行、信息披露等各个程序上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针对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的募集资金使用必须取得包括总经理、财务部、证券事务部等各个部门
的审批意见。
四、公司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情况。公司及相关工作
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
的影响对投资者表示诚挚歉意。公司对此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本金和收益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金先行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该部分资金及其收益已全部
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日前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公司补充发布 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查及
整改公告。
(三)组织专题培训、强化合规意识
公司组织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募集资金相关法律、
法规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科汇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相关人员树立合规意
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汇股份的内部控制制
度使用募集资金。
(四)规范未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
的,将按规定于 2 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确保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仅限在结算专户进行;
并督促银行定期及时、完整发送对账单给保荐机构相关持续督导人员。
(五)进一步细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流程管控
公司需要进一步细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流程管控,从董事会决策、相关部
门执行、信息披露等各个程序上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针对超过 500 万以上的
募集资金使用必须取得包括总经理、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各个部门的审批意
见。
(六)进行公司内部纪律处分
对本次不当行为,公司根据内部管理规定,对主要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纪律处
分。
(七)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在保证资金使用有效性的前提下,加快
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管理相关理财产品协议、银行回单及银行对账单;
文件及公告等资料;
(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往来的实际流向和使用用途,核查其真实交易背景,是
否存在重大异常;
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交流。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董事会审议的范围;
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查工作;
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的具体措施,并进一步细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管控,
公司采取的上述整改措施及时、有效,未再次出现将募集资金转至一般户进行现
金管理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
项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得到了进一
步规范,公司管理层提高了规范认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亦未给公司及股东造成经济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陈钰 唐彬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