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已事先全面了解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审议议案中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关联标的为天富集团持有的 2020
年八师团场用户专用变压器及低压照明改造工程、八师各团场镇区低
压用户的远程集抄改造工程所涉及实物资产;交易价格为 8,839.48
万元,交易价格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评
估,并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
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世 存 陈 建 国
易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