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的调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交易价格以
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
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和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王柏华、张革、王冰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经审阅宫明祥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人员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议案的
审议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了解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认为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辛立国、王守海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